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 课程 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
4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
5 | 0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3 | |
6 | 00230 | 合同法◆ | 4 | |
7 | 00167 | 劳动法 | 4 | |
8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
9 | 0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
10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
11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4 | |
12 | 00227 | 公司法◆ | 4 | |
13 | 00258 | 保险法 | 3 | |
14 | 00169 | 房地产法 | 3 | |
15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
00233 | 税法 |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 3 | |
05678 | 金融法 | 4 |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
00257 | 票据法 | 3 | ||
16 | 06999 |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68学分 |
【专业介绍】 法律专业一直以来都是自考非常热门的专业,因为各行各业,每个领域都会有对法律方面知识的 需要。现在甚至有许多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还来考这个专业,为的 就是掌握一些法律专业知识, 可以更好地在自己的领域竞争。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注:学位授予条件:1.符合毕业要求,即各门课程考试及格;2.英语二考试成绩70分以上;3. 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5门学位课程总分在350分以上;4.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授课老师】 南京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
【上课地点】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学习方式】 周日上课,两年修完所有课程。
【毕业待遇】 学员毕业后由由主考院校(南京大学)和江苏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由考院校颁发学士 学位证,国家正规本科学历,国际认可。毕业证书将经过电子注册,通过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供用人单位查询。学生毕业后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出国留学、报考国家 统招研究生 (包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资格,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报考条件】 在校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大专以上学历在职人员。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即止。
【报名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张一寸照片,20元报名费,到指定报 名地点办理缴费入学手续。
【咨询 Q Q】 1532644231
【在线报名】 http://www.025ck.com/list-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