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南医大,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学校是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培训基地。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学校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学校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招生对象专业介绍录取工作成考问答其它层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能全力为病患服务的在职和从业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而执意报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招生的院校专业,不得跨市报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专升本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大专专业学历;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一)临床医学
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较强的临床诊断能力和临床实践操作能力,一定医学科学研究相关知识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具备较强的医学实践和人际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主要课程有: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诊断学基础、外科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医学心理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二)护理学
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具备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必要的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课程有: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急救护理学、护理心理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康复治疗学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医学基本知识及其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融康复、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具备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课程:局部解剖学、运动学、人体发育学、康复评定学、运动疗法、理疗学、作业治疗学、假肢矫形器、传统康复(推拿)、康复临床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口腔医学
培养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口腔医学实践和人际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能从事口腔保健、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实用型口腔医学人才。主要课程有:生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诊断学基础、外科学基础、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医学影像学
培养具有广泛的放射诊断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独立进行放射诊断及临床思维、分析、鉴别能力,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广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影像诊断技术,能适应现代医学影像诊疗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有:断层解剖学、药理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医学检验技术
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并具有健全人格的医学检验及实验诊断人才。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内科学、传染病学、仪器分析技术、临床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微生物检验。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理学学位。
(七)眼视光学
培养具有扎实的眼视光学专业知识及相关自然与社会科学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创新、创业精神,能在医院、配镜中心以及眼视光产品企业从事眼保健与视觉保健、视功能康复、验光配镜、眼视光特殊检查及管理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眼科学基础、应用光学基础、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临床视光学基础、眼科学、验光学、眼镜学、低视力学、眼视光器械学、隐形眼镜学、斜视弱视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八)药学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实验技能、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开发领域从事药物鉴定、药物研究、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科学技术应用人才。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南京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达本人;
2.考取我校的新生,原则上在校本部和就近的教学点入学;
3.对于因线上生源不足而不能开班的上线考生,我校将尽量采取调整到其他院校录取等方法妥善处理。
相关政策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教高[2002]10号)精神,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2.为了确保考生录取后能够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学业后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请考生正确录入自然信息、志愿信息并仔细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不能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教育部特别告知: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n)上查核验证到的专科毕业证书注册号,否则请勿报考。
4.关于免试与照顾录取政策以及报名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经本人报名并申请,学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免试入学。 (2)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普通高职(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 (4)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
5.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审核的考生须签订《江苏省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成人高考诚信承诺书》,未通过网上医学类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签订《江苏省医学类考生参加成人高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