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
免试类型内容 |
须要的证明材料 |
10 |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获奖证书 |
11 |
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
获奖证书 |
12 |
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
获奖证书 |
13 |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
运动项目获奖者,须出具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
14 |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
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应携带“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携带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携带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应携带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应携带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
15 |
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 |
个人立功证明 |
16 |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
经市级民政局审核的证明材料 |
17 |
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考生,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
获奖证书 |
18 |
普通高职(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优秀毕业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可免试入学专升本,中等职业教育的优秀毕业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
获奖证书 |
19 |
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文凭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专科文凭的考生,可免试入学高起专(考生学历文凭须经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备案注册方予认可)。 |
学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的,无需携带证明材料;未通过的,报名确认时,应携带学历认证证书(原件),供报名确认点查验。申请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特殊专业免试的,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的,方可免试入学;申请医学类专业免试的,还应满足医学类报考条件,报名确认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报名确认点查验 |